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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亚太地区
我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对这个事情,非黑即白,没有第三个选择。
圆圈的建议很好,我想以后可以设置一个仲裁机制,对于论坛特别有争议的ID,应该允许大家一起做决定。当然做决定的具体指标-比如多少人以上参加了投票、投票比例超过几成才能算是通过可以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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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0:33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第一个投票,耶
发表于 2017-12-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第三名
发表于 2017-12-22 10:39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觉得规矩出来后,才可以封。希望能依法治坛
发表于 2017-12-2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虽然伯伯说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是很懂,但是既然没有违规就没有理由封号。我还期待看伯伯家的娃后面有什么成绩,小升初咋样呢!
发表于 2017-12-2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jbean 发表于 2017-12-22 10:39
我觉得规矩出来后,才可以封。希望能依法治坛

同意
发表于 2017-12-2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老大,建议没有鸡血勋章的id权限降低些,因为有可能是小号啥的,每个人每天发帖也可以限制下。
发表于 2017-12-22 10:48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luna2007 发表于 2017-12-22 10:46
老大,建议没有鸡血勋章的id权限降低些,因为有可能是小号啥的,每个人每天发帖也可以限制下。

这个可以有,支持
发表于 2017-12-2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有时候觉得太烦,有时候觉得还是可以娱乐一下的,
物种多样性吧
既然之前没有规则 不知道封不封
那就从化现在开始 定规则
再违反就杀无赦。
发表于 2017-12-2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又没有说什么低俗反动的话,没有言论自由?爱说什么说什么好了,都是成年人,有判断能力。
发表于 2017-12-2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就是觉得他很烦人!能限制发帖数就好了
发表于 2017-12-2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其实一直很好奇,所以很想看看人家孩子最后什么情况……封了就看不着了……
发表于 2017-12-2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觉得有点烦,但是也不至于封号。
发表于 2017-12-2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他没打广告,也没说脏话,虽然大部分内容看不懂,反正也不是每篇都点开来看,没了...
发表于 2017-12-2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能不能限制发帖次数,比如每天只可以发一次帖,一周两次,回帖每天三次。杀了可惜,留着看热闹。
发表于 2017-12-2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jbean 发表于 2017-12-22 10:48
这个可以有,支持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7-12-2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搜了他发的几张图片,貌似是百度贴吧里面的。。。
虽然这个人毫无诚意,每天刷屏也很烦,但是毕竟没有做什么违规的事情,还是觉得没有到封ID的程度吧
发表于 2017-12-2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他的文章不抓我眼球,压根儿没看,随便封不封。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jbean 发表于 2017-12-22 10:39
我觉得规矩出来后,才可以封。希望能依法治坛

这是一定的,所以这次只是调研,不会用来是封他的依据。在规定出来之前,我不会封--除非他自己做个广告招生什么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2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byzantium 发表于 2017-12-22 11:09
我对老大的这个做法持反对态度,因为投票就是大多数人的暴政了

只要没有违反版规,就不应该谈封号的事情 ...

请看我20楼,这次只是调研,不做任何依据
发表于 2017-12-2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他貌似除了烦人,也没干什么“违法”的事,有点像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发表于 2017-12-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Elinafighting 于 2017-12-22 11:23 编辑

这是一个在网上刷存在感的妄想狂,类似那种年年申请专利水变油的蠢货。
他既然吹了那么多牛,到底有没有仔细分析过 数学,语文,英语题目呢?貌似没见过。

这个ID早点圆润的离开,好不好。特别挫气,真心挫气。



乒乓虽然情商不高,但是他在帖子里言之有物,分析过很多英语题和数学题。  XFUFU就更赞了,干活满满的各种帖子和评论。

千帆论坛,家长们是为了什么目标来的呢? 千帆与口水论坛的区别在哪里呢? 请大家想一想初衷。

发表于 2017-12-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伯伯干嘛了,为啥要封号,划胖也不行了嘛,人生没有乐趣了
发表于 2017-12-2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从注册到现在也就十几天,天天在那里bbbb发点苍蝇帖,70多个主题,700多个回复,什么样的家长会这么做?

他帖子里说的,1年过新概念1-4,学前看圣经,3乐,还有各种的不着调帖子,什么样的孩子能够这么做?

叫他show点成果,没一个可见,除了那几张练字贴(还是反洗的,这么做目的何在?)。

口口声声的分享,有这样分享的吗?这样的分享,kds/liba都少见,何况是在千帆这么一个育儿论坛。分享就给点实在的,让人信服的东西出来。否则只会找喷!

不用用脑子想,用脚指头去想想,怎么样的人才能做以上的这点事情。



点评

完全同意,看过他两个帖子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口水论坛都不会容许这种苍蝇存在,这里还这么多人维护他浪费时间评论他  发表于 2017-12-22 11:35
发表于 2017-12-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限制某级别用户的单日发帖数吧。不喜欢就封杀不好。
发表于 2017-12-2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依法治国可能太遥远,那就先从以规治坛开始吧
发表于 2017-12-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就想请教,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执行,算不算大多数人的暴政?
发表于 2017-12-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Id是来踢馆的。
发表于 2017-12-2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反正不小心点进他的帖子就和吃了苍蝇的感觉一样,现在看到有兴趣的主题都要先看一眼作者,避免进去后不爽
发表于 2017-12-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其实谈什么没关系,但是能不能不刷屏呀,起码限制他发在一两个帖里面。
发表于 2017-12-2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今天不杀,明天这里就是以前的 某笆某度某旺了
发表于 2017-12-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同意2楼的,我觉得不论大大也好,或者是Xfufu也好,都是这个坛里的顶梁柱,然这个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程咬金,让你们不舒服了,所以就讨论要封杀,可是实质上农民伯伯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没有理由那么做。
发表于 2017-12-22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觉得蛮有意思的 当胡说八道看好了
发表于 2017-12-2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yj85814 发表于 2017-12-22 12:17
我同意2楼的,我觉得不论大大也好,或者是Xfufu也好,都是这个坛里的顶梁柱,然这个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程咬 ...

这个人灌水另说,到别人的 帖子里误导人家,而且是 故意,我认为是 恶意,对于这类恶意的 人
一 杀了之。
发表于 2017-12-22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xfufu 发表于 2017-12-22 12:23
这个人灌水另说,到别人的 帖子里误导人家,而且是 故意,我认为是 恶意,对于这类恶意的 人
一 杀了之 ...

支持xfufu大大,有恶意的回复,应允许楼主一删了之,有恶意的人,应允许一杀了之。不过小号满天下,斩草不除根,这可如何是好?
发表于 2017-12-2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jbean 发表于 2017-12-22 10:39
我觉得规矩出来后,才可以封。希望能依法治坛

强顶这个!!!现在不也讲依法治国嘛
发表于 2017-12-2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封号觉得没必要,但是P大点事,一个主贴,一个主贴,霸屏这种事,和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一样,是粗鲁低素质行为

另外,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教育分享论坛,左一个ID右一个小号,玩宫心计,不符合主体氛围
发表于 2017-12-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kathzh 发表于 2017-12-22 12:20
我觉得蛮有意思的 当胡说八道看好了

这个人来的 时候胡说八道,大家看看笑话,也 不会和他冲突,时间一长,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先胡说八道再慢慢去害人,他这个绝对死刑,乒乓散发小广告比他情节轻多了 ,乒乓贴的题目
是有一定价值的 ,这个人满嘴喷粪便
发表于 2017-12-2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luna2007 发表于 2017-12-22 12:32
支持xfufu大大,有恶意的回复,应允许楼主一删了之,有恶意的人,应允许一杀了之。不过小号满天下,斩草 ...

恶意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没有量化的标准,以主观定义怕不妥。
发表于 2017-12-22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吧。

发表于 2017-12-2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zhongyao112 发表于 2017-12-22 11:49
我就想请教,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执行,算不算大多数人的暴政?

只有医生才能判断精神病,而且也是先有法,再有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7-12-22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不用说这么多,老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个论坛是你的。
发表于 2017-12-2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Joey_Yao 发表于 2017-12-22 12:59
不用说这么多,老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个论坛是你的。

同意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7-12-2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论坛搞好搞坏都是你的。
我个人觉得,重要的是阻止这种捣乱的行为有益论坛发展。
发表于 2017-12-2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应该封,因为没有封的理由。论坛的管理的确应该参照英美的判例法系,引入陪审团的角色。但仲裁投票前要有“审案”的过程,即要说明清楚为什么要封,违反了哪些成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论坛规矩。但是,对于陪审团的投票资格要有限制,级别越低的全职越小,具体权重可按各级别人数平局分配,但充当法官、律师和警察角色的管理员和版主不应有投票权。
发表于 2017-12-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不要封!人家都走了,帖子我还没做完笔记呢,一封全看不见了论坛要百家争鸣的呀。一言堂没意思的呀
发表于 2017-12-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搞这么复杂
发表于 2017-12-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可以限制发帖板块或者数量,我觉得骂粗话也很污染论坛。规则应该一视同仁,不分先来后到,不分大咖还是新人。
发表于 2017-12-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alyia 发表于 2017-12-22 10:40
虽然伯伯说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是很懂,但是既然没有违规就没有理由封号。我还期待看伯伯家的娃后面有什么成绩 ...

同意。我也是这么想的
发表于 2017-12-2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像侦探片。;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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