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意见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补缺补差”
来源:《中国教育报》近日,上海出台《关于2012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引导、唆使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意见》提出,学校或教师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进行“补缺补差”,所需费用从学校教育经费中列支。严禁中小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以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或高收费,严禁学校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
据了解,上海将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并将补课收费纳入重点检查范围。今后上海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禁止中小学校有偿补课的办法。
不告不理型的吧,孩子在老师手里,除了转校或毕业,谁会去投诉? 我觉得这也有问题。学习上本来是一视同仁,人家学习认真的、上课认真听讲的得不到小灶,反而是那些不认真听课的,作业不怎么做导致成绩差的孩子花一分钱能得到两分货。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进行“补缺补差”,所需费用从学校教育经费中列支。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在绩效工资 学校工资这块是按人头财政拨款 比如说按你在编在岗人员整年100W工资 那不管你里面怎么分配 谁多了谁少了 总额不超过100W
也就是说补课的加班费的出处 要么是你自己人头费里面的 就是左口袋到了右口袋 要么就是从其他不补课老师那里的人头费力挖出来 就是从别人的碗里抢 反正加班费在整口锅里
无论第一种还是第二种 最终都是教师积极性的下降 老师想要提高收入 只能外面补课 我给你介绍我的学生 你的学生介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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